此經的語言與思惟模式,最大特色是顯密圓融具足、法行圓融具足,乃至大小圓融具足、體用
圓融具足、主伴圓融具足。
經中「序分」即標明法行具足之意! 詳列十六羅漢及四大菩薩, 此中,十六羅漢即標此淨土為羅漢之依報,十六者表一切羅漢,此即法之義;羅漢以淨土為標的,故羅漢與淨土乃依、正之化城!既是化城,知是化城,則此經之行法必及于前行及後之妙行,故此法行亦全! 雖未言及法界,語言模式已及,思惟模式中亦全法界及全法身矣! |
《佛說阿彌陀經》是鳩摩羅什大師的偉大手筆,他重新界訂了大乘經典的語言模式與思惟模式,就此成就,而稱其為七佛之譯經師,善哉斯言耶!
此經的語言與思惟模式,最大特色是顯密圓融具足,法行圓融具足,乃至大小圓融具足,體用圓融具足,主伴圓融具足。謹此暫列說明如后:
一、顯密圓融具足的模式:
以七寶池中,蓮華大如車輪,青色青光、赤色赤光,黃色黃光、白色白光,而為代表。 于中,大如車輪即言此生命改造之工程,猶如車輪之大、之運轉不絕,而其運轉則如中台八葉院中四菩薩之行法,此中因果並呈,喻含四因之花即四菩薩,四果即四方佛也!
此語言中隱含了祕意,即生命改造工程中的整套程式,此中的行法過程,已經在四花、四光中言之甚詳,唯此中的行法已屬于瑜伽行法,將此行法隱于中觀論的
言語模式中,而以中觀論為顯,是兩派並呈的祕密隱顯
具足門也! 羅什大師以此段語言,彰顯兩派思惟與行法的合一,其力度之大,除佛之外,無出其右者!
二、法行具足的模式:
法即體驗法無礙之義。行即行法。法之體驗即境界無礙之領域,行法即入境界由徑也,體驗之途徑也,一語雙關即此標的與行因具足,此即蓮華之表法也。于此經中「序分」即標明此法行具足之意也! 序分詳列十六羅漢及四大菩薩, 此中,十六羅漢即標此淨土為羅漢之依報也, 十六者表一切羅漢也, 此即法之義也;羅漢以淨土為標的, 故羅漢與淨土乃依、正之化城也!羅漢與淨土既是化城,知是化城,則此經之行法必及于前行及後之妙行,故此法行亦全也!雖未言及法界,語言模式中已及于法界歟! 思惟模式中亦全法界及全法身矣!
又序分之四菩薩中,文殊為智慧、為佛母,彌勒為未來佛,此全為大乘之思惟架構,已具大乘經典之骨幹;且乾陀訶提為不休息菩薩,常精進菩薩更道出菩薩種性的培育與大乘行法的不思議領域! 以不休息與常精進,說明無盡超越的菩薩種性,此一特質說明此經在追求入法界、證法身的基本性格;是故,此經在體驗淨土化城之存在,以及至淨土後,重整心性,端正菩提心志,而後重入法界、重返生命故鄉之特質!此乃佛法與一般宗教至化城而「結束」的基本命題不同,《彌陀經》重點在入化城為小憩,重整之後「重返法界」為圭臬也!
三、大小圓融具足:
《彌陀經》的語言模式屬大小兼具,思惟模式屬資正兼備的模式;大小者指大小乘之行法,資正者指資糧道、正行法。此經既窮十六羅漢,即謂盡小乘之法, 故,四邊階道、四寶、四色、四光,乃至五根、五力、七寶池、八功德水,皆三十七道品之基本教義也! 而四光、四色,表四隅菩薩之行法,則屬大乘瑜伽之行也,故曰大小兼具。以三十七道品為資糧,大乘瑜伽行為正行,是為資正兼備也!
是故此經之語言模式及思惟模式中,大小資正具足,秘密隱顯等表達狀況,雖屬譯家之特色,亦屬經家之特質;此經雖屬譯家之性格較強,亦最能表現佛經特有之本質。概大乘佛法中,經屬佛語, 佛語皆表三昧境中的生命觀境,生命觀境若從妙覺位視之,則有十蓮華藏世界海微塵數佛剎。今以一佛淨土為例:
但云極樂乃自法身初階之圓初住而言,不可以宏觀佛境界視之,唯以初階法界為雛型,故此為化城之淨土也!是故,此經之意在極果之大,其著手卻在小乘極樂始,此乃羅什之究竟秘意也。
四、體用圓融具足:
法界為體,極樂為用;法界為隱,極樂為顯;隱體顯用,眾生樂取。依體起用,果地覺也;取用以應體,因地之行也;兩相符泯,事事無礙也! 是故知此經出自《大經》中,<如來壽量品>之眷屬經也! 亦是<如來壽量品>中之大本部中所移譯者也!
五、主伴圓明具足:《彌陀經》中,
依報以極樂為主,法界為伴;
正報以羅漢為主,菩薩為伴。
種性中以菩薩種性為主,如來種性為伴。
法無礙中,以卦限轉移為主,世間與法界存在為伴;
一真法界中以法界存在為主,世間存在為伴。
正報三身中,以報身為主,法、化二身為伴;
依報三境中以淨土為主,上、下二境為伴
(上為法界,下為穢土)。
故曰:主伴圓明具足也!
在《阿彌陀經》中的語言模式與思惟模式中,羅什大師充分將中觀論思想之模式作了完整的詮釋,若欲確認是譯家之模式或經家之模式,則研究對比歷來諸加之譯本即可知之。此非本文之研究,意者可自行研究之。
---------取文自【海雲繼夢博客】
http://blog.sina.com.cn/s/blog_53693f470102dr1r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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